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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會發生這種事,才租國宅1個月,房東就急著趕人,原來法令禁止屋主出租國宅,只能出售,一旦被檢舉,最嚴重房子可能被收回。只是TVBS記者走訪台北市萬華、南港、內湖國宅,發現出租廣告到處都是,還有房仲業者直接在國宅裡設點攬客,主管單位「北市府都發局」表示,礙於人力不足,他們也只能被動稽查。

 

明明不能出租,不過一走到國宅附近,不論南港國宅,還是內湖基河國宅,到處可以看見出租廣告招牌,大大寫著租字,甚至有房仲業者,就直接把據點設在國宅裡面,窗戶旁的廣告,清清楚楚。

按照國宅條例,租國宅營利根本不準,住戶住滿1年,房子才可以買賣,難道違法租房,不會被抓嗎?房屋仲介:「照規定是這樣沒有錯,不是主管機關不能出租,是有這個規定,但是國宅蓋了20到30年、30到40年,從來沒有一間出租被取締。」

不僅檯面上可以看見出租廣告,如果在網路上,打上國宅出租關鍵字,不論台北市哪一區,想要租國宅,都可以找得到,簡直沒人在管。

原來管理國宅的台北市國宅處,原本有123人,不過93年縮編後,只剩下83人,管理台北市5萬多戶國宅,人力不足,只能靠民眾檢舉才能取締,雖然不改善最嚴重可以把國宅收回,不過這樣的案例,根本沒有發生過。

嘗試尋找國宅管委會,委員低調不願出面,私底下表示,哪一戶自己住,哪一戶是租人,他們很清楚,不過由於管委會平常只負責公共事務和設備維修管理,住戶把房子出租,他們沒有公權力可以管。

當初會蓋國宅,就是為了照顧弱勢,讓他們有房子住,沒想到卻有包租公包租婆主買防賣租,也讓原本美意變了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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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羊妹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